申请的工伤认定书去哪里取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 , 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 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 , 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
【申请的工伤认定书去哪里取】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必要时 ,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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