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罚制度 公司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四 )


3.9.7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 。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
4.4.4说脏话、粗话者 。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警告通报全公司 。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
4.6.3培训旷课者 。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记过通报全公司 。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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