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开30天离婚冷静期

2020年剩下没有几天了 , 对于已打算好离婚的朋友来讲 , 能挤上末班车的 , 还能当天申请离婚 , 当天领证 。2021年到来后 , 再提出离婚的就要先冷静30天了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因故没有挤上这几天末班的朋友 , 可能会想有没有办法绕开离婚“冷静期” , 达到快速离婚的目标呢?“四哥有法说”告诉有这个需求的朋友:有 , 还是合法的!#头条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这条法律规定的意思 , 从2021年开始 , 夫妻双方就离婚事项协商一致后 , 两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 , 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 。递交离婚申请后的30天为“冷静期” , 30天到期后 , 双方再一块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结婚证 。如果在冷静期后面的30天“领证期”内不领证的 , 申请作废 。
这条立法的初衷 , 就是让一些头脑发烧提出离婚的人群“冷静”一下 , 再重新考虑离婚的必要性 。立法机关的本意就是想过这项制度 , 给逐年增长的离婚率降一下温 。
立法的初衷是好的 , 但也给一些“正当”离婚人群带来一定的麻烦 。原来是当天申请当天领证 , 现在不得不至少跑两次婚姻登记机关 , 还要至少等待31天才能领到离婚证 。如果一方因故或者故意不到的 , 前期的努力都白费了 。如果双方户口都不在本地的 , 那就更麻烦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离婚分为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协议的 , 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 当然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执意要离的 , 或者因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无法协商的 , 只能诉讼离婚 。
根据民法典规定 ,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登记离婚 , 一般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为什么说“一般”呢?因为在有些省市也在尝试给诉讼程序中加入“冷静期” 。如《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就有此类规定 。
前边我们讲过了 , “冷静期”在登记离婚程序中是强制规定 , 要想绕行只能诉讼离婚程序中找办法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 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 , 应当及时裁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 , 但不应久调不决 。

在诉讼离婚程序中 , 调解是必须的前置程序 。夫妻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 , 完全可以利用这个“前置程序” , 来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 。
1、一方到法院提交离婚材料后 , 法院不先立案 , 而是会出具一份诉前调解告知书 , 有的法院不出具诉前调解告知书 , 但会给一份接收材料清单 , 用来证明法院已经收到起诉材料 。接着 , 立案庭把案卷材料转交给调解员 。调解员会与男女双方约定一个时间到法院接受调解 。夫妻双方按原来商定的意思 , 接受“调解” , 法院出具调解书就OK了 。这个调解书也就相当于离婚证了 。
2、利用这个前置调解程序 , 究竟多少天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这个是不确定的 , 主要取决于当地法官的办案效率了 , 一般情况下最迟不超过一个月就会进入调解程序 , 有的地方一周内就会进入调解程序 , 十天就可以拿到调解书 。
3、有的人会认为 , 时间这么不确定 , 还不如等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方便 。对于这一点 , 那就看当事人如何考虑了 。如果在“冷静期”内一方变卦 , 等待的时间不是全浪费了吗?还不是要来法院打官司!即便双方在调解过程中时间会有推延 , 也不会比协议离婚长几天 , 况且案子已在法院 , 调解不成的可以进入直接审判阶段 。
通过调解离婚的好处 , 不仅仅在时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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