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七里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七里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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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2020〕2号),市教育局《2023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3〕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七里河区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 特制定本方案 。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
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协调指导,县(区)为主管理”的体制,由区教育局制定《2023年七里河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拟定《招生简章》,确保我区所有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我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和七里河区教育局教育办等部门组成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严格按“免试入学 , 相对就近”原则,公办小学采取划片线上报名、线下审核入学 , 公办初中采取对口划拨入学 。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
(三)坚持全纳平等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 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校招生时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 。
(四)坚持公正公开
各学校对《招生简章》中的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
(五)坚持公民同招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凯文学校和兰州市学府致远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 与我区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
二、招生条件
小学阶段
1.招生对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
2.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 报区教育局教育办批准备案 。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 。
初中阶段
凡七里河区2023届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在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划拨至七里河区的对口初中学校 。
三、招生时间
小学阶段
我区小学招生方案于6月10日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 。
初中阶段
我区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2023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3〕31号)文件规定时间组织实施 。
四、招生办法
小学阶段
1.合理划定招生片区 。2023年我区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 , 因部分学校招生压力大,实行双片区的划片方式 。小学招生学校划片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各校的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 。对实际就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片区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 , 确保不新增大班额,确保区域内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2023年我区小学一年级继续采取网上预报名加现场验证的方式招生,实行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联动的网络报名审核机制 。
3.确保入学材料真实有效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明及其它必要材料,到划定片区内学校注册报名入学,无房人员需提供兰州市无房证明;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及房产(或租房)证明 , 到办理居住证片区学校注册报名入学 。各学校要规范学生信息采集 , 学生信息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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