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定向培养士官公告 江苏省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公告( 二 )


03毕业
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 , 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 , 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 , 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 。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3月1日 。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 , 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
定向培养军士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 。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 , 下同)级别有关规定,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 。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 , 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
附件:江苏省2023年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
【2021年江苏省定向培养士官公告 江苏省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公告】

2021年江苏省定向培养士官公告 江苏省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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