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商鞅立木》原文令既具 , 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将法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 , 道不拾遗,山无盗贼 , 家给人足 。民勇于公战 , 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
文章插图
商鞅立木翻译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 , 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 。”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的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
《商鞅立木》注释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
怪:感到奇怪 。
金:古代货币单位 。
布:公布 , 颁布 。
具:准备就绪 。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
辄:就 。
期年:一整年 。
黥:即墨刑 。用刀在面额上刻字 , 再涂以墨 。
文章插图
《商鞅立木》赏析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 。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 , 取信于民 。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 。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 , 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
《商鞅立木》商鞅介绍商鞅,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 。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 。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 , 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 , 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西南) 。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全家被杀 。
【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注释】
推荐阅读
- 琵琶行原文翻译及注释 琵琶行原文以及翻译
- 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 曾子烹彘全文翻译
- 声声慢李清照原文注音 声声慢李清照原文
- 文言文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注释
- 木兰诗原文以及翻译拼音 木兰诗原文以及翻译
- 《与朱元思书》原文和翻译教材全解 《与朱元思书》原文和翻译
- 出师表翻译及原文注音 出师表翻译及原文
- 课文出师表翻译及原文 出师表全文课文
- 醒心亭记翻译和原文是什么 醒心亭记古诗文网
- 木兰诗翻译全文翻译详细 木兰诗翻译原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