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怎么撤销案件 立案了怎么撤销案件


撤诉 , 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 , 宣告判决之前 , 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要撤销案件 , 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在并且应在法院立案受理后 , 进行宣判前 ,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刑事案件立案后 , 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 , 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 , 如果是公诉案件 , 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 , 在侦查过程中 , 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 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 , 应当立即释放 , 发给释放证明 , 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第16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追究刑事责任 , 已经追究的 , 应当撤销案件 , 或者不起诉 , 或者终止审理 , 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 不认为是犯罪的;
【立案后怎么撤销案件 立案了怎么撤销案件】(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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