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建设路小学2023年转学登记通知


天津宝坻区建设路小学2023年转学登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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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建设路小学2023年转学登记须知
同学们、家长朋友们,建设路小学预转学登记开始啦!请认真阅读登记须知,提前做好准备 。
办理时间:2023年7月8日和7月9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地点:建设路小学一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每名学生只限一名家长携带学生的学籍卡、素质评价手册及相关材料进入学校 。
具体要求详见下方转学要求
一、招生范围
建设路以北至南城路,开元路以东至东城南路 。包含:新保楼、岳园小区、引滦宿舍、建设银行楼、腾悦馨园、瑞祥花园、瑞景花园等,以及建设路小区、建设楼、税务楼、中保楼、西方寺村、大马庄村、建设路小学后宿舍、岳园老村等 。
二、报名要求
(一)户口条件:户口在学校片内的适龄儿童,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学生户口需与父亲或母亲在一起,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复印件(首页、户主本人页、父亲或母亲页及学生本人页)2份 。
(二)房屋产权证条件:在学校片内有房的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学生户口需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上,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本人页、父亲或母亲页和学生本人页)2份、房证原件(房屋产权人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已入住暂无房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2023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复印件(房证号页和产权人页)2份;外省市户口还需提供父母和学生居住证(或办理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 。
(三)还迁户条件:在学区片招生范围内,还迁小区未交付使用的(2023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还迁户子女,持区房建办开具的拆迁证明、置换协议、户口簿、住建委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在其租住地就近临时安置入学;也可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 。还迁小区已交付使用的(2023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的还迁户子女,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 。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学校不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含外省市户口、本区城外户口),按现住址登记报名 。
城内属海滨街道办的在北城路、吴苏路、进京路小学登记报名;
城内属钰华街道办的在吴苏路或实验小学登记报名;城内属宝平街道办的在进京路、实验小学或朝霞路小学登记报名 。教育局根据各校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二)在宝坻区购房的本市外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按照房屋居住地就近入学(房证为父亲或母亲) 。本市外区户籍在宝坻区无房户的适龄儿童,根据市教委招生文件精神,到户籍地所属区报名入学 。
(三)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宝坻区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相关部门的证明,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
(四)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已入驻宝坻区的企业的员工子女,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前提下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持相关部门证明,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
(六)宝坻区蓝印户口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
(七)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宝坻区就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精神执行 。
(八)各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 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
(九)博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全区招收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确实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中心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具体工作由博爱学校负责 。博爱学校招生电话:022—82623046(博爱学校招生办公室) 。
(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 。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在宝坻的,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人员子女,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情况均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且只能就近享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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