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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 在车辆的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处理协议就需要交警介入处理,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是不可能占用公共道路的,那么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 希望对您有帮助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用缴纳停车费的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故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用缴纳停车费的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汽车咨询 。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时间是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车辆的时间是多久?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 , 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 , 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 , 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的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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