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车辆管理所电话 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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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有很多人购买了机动车之后,想要更改车身颜色、车架以及发动机等,进行改造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 , 改造之后就需要在当地的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了 。那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呢,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迁入本市的除外;(二)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三)交验机动车,办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互换号牌的除外 。二、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时限(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 ,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四、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九条 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对于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收存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第十条 更换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收存发动机的来历凭证 。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是申请人先对车辆进行改变,然后才能够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材料,车管所对材料审核之后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就申请成功 。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进行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
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
机动车要按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 去办理变更的车辆 , 需要有符合变更的条件的情况下 , 才可以去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车管所是不能随意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 。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下面小编与大家一起详细地了解下 。一、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怎么收费机动车行驶证每本10元二、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 ,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三、临沧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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