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二 )


第六章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2021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七章 学生退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报到后,因某种原因退学,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自批准退学之日起注销该生学籍 。退学学生所交学杂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
第八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院规定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查询系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
第二十九条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
第九章学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2.邮编:271000
3.招生报名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78
4.传真:0538-8628114
5. 招生监督电话:0538—8628721
6.网 址:http://www.mtotc.com.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的政策为准 。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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