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

交通事故人伤根据案件的责任划分是不用认全责的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拓展资料:
如果你不是全责的话,千万不要认全责 。
很多人在认全责之后都后悔了 。一般情况下,认全责确实可以更快更高效的解决这起事故,但是,认全责是有风险的,尤其是撞伤了人,如果你不是全责的话就千万不要认全责,不认全责并非为了逃避责任,而是为了防止后续出现更多的麻烦 。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书上责任的划分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千万不要为了省事而认全责 。
如果认了全责后后悔的话,可以申请复议,重新划分责任 。
【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程序: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2)诉讼: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判决 。如果调解成功,但对方当事人却拒绝或者一直拖延支付赔偿金的话,当事人也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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