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划片招生说明及相关要求


2023年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划片招生说明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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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划片招生说明及相关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便广大家长知晓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政策,便捷高效申请学位,现将樊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指引如下:
一、申请一年级和七年级学位需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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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樊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樊城区户籍儿童(户籍转入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申请学位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个人)房产在樊城辖区内的儿童;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 , 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学校就读 。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樊城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樊城区实际经商且营业执照满1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樊城区务工就业满1年并且连续在樊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
4.户籍属樊城辖区且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
温馨提示:
【2023年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划片招生说明及相关要求】具备以上条件之一,且在樊城区幼儿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优先安排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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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本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在樊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樊城区户籍儿童、少年(户籍转入需在小升初资格审查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樊城辖区内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 , 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学校就读 。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樊城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樊城区实际经商且营业执照满1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樊城区务工就业满1年并且连续在樊城区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
4.户籍属樊城辖区且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
温馨提示:
1.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在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申报学位,以免延误入学 。“樊城区小学毕业生”中有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但仍申请在樊城区初中就读的,须服从派位,招生平台将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在樊城区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
2.樊城区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樊城辖区的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如果申请回樊城区就读七年级;或监护人房产在樊城主城区 , 小学在太平、牛首、柿铺辖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申请回樊城区主城区就读七年级,需要携带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素质报告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28日(工作日期间)到樊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登记 。8月1日至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并按提示上传信息和相关资料 。
 ?。ㄈ┮讶〉靡逦窠逃锥窝Ъ难?nbsp;, 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
二、樊城区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学校有哪些?
樊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指定学校有:
初中:十二中、十九中、二十一中、二十九中、三十八中、三十九中、四十三中、四十五中、四十六中、普陀学校 。
小学:方圆学校、磁器街小学、前进路小学、红光小学、迎旭小学、万户小学、清河口小学、春园路小学、贾洼小学、衡庄小学、施营小学、三十八中小学部、三十九中小学部、四十三中小学部、四十五中小学部、四十六中小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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