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关于开展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公告


新沂关于开展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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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转发<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的通知》要求,现就新沂市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 。
二、办理时间
正式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9月30日(正式办理期间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三、办理地点
新沂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沂市钟吾中学东门南20米)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市;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5.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贷款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 , 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须在本市;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18-60周岁;
【新沂关于开展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公告】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
五、申贷材料
(一)首贷学生: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和学生户口簿;
(二)续贷学生:非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
六、贷款办理
(一)首贷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原件一同前往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二)续贷学生:续贷学生本人可网上远程申请办理,不用到现场,也可以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持本人身份证至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
七、服务电话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电话:95593;
新沂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16-88930298
新沂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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