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沧州河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3年沧州河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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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ㄒ唬┮婪ūU鲜柿涠倌耆胙ɡ细衤涫怠兑逦窠逃ā贰段闯赡耆吮;しā返确晒娑?nbsp;,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严格落实“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 。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未登记常住户口儿童少年)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建立健全县、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要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家长责任,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学区中心学校批准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
 ?。ǘ┤媛涫得馐跃徒胙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 严禁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各种形式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市教体局依规调剂外,严禁招收片区外学生 。3.做好均衡分班 。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各单位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 , 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河间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 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 做到应入尽入 。3.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河间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妥善做好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审核办法
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指的是新升一年级学生(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和七年级学生 。符合在城区市直小学和初中入学条件的实行现场报名(其中在市直小学、果子洼回族乡各小学、瀛州学区六街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不再现场报名,已由原毕业学校统一到市教体局报名) 。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学区中心学校统筹在本乡镇辖区内相应学校报名 。
 ?。ㄒ唬┍奔洌撼乔兄毙律荒昙侗奔湮?023年7月25日-26日;城区市直七年级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20日;城区市直一年级和七年级的补录时间均为2023年8月16日-17日 。
 ?。ǘ┍氐愫蜕蠛朔绞剑撼乔兄背踔泻统乔兄毙⊙П氐恪⒉孤嫉氐憔谑辛〗萄ヒ宦?。分学段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城区市直小学招生区域图中待定区域中小区居住的学生暂时由新华小学在报名处代为验证 。(三)乡镇学校招生由学区中心学校自行安排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 。(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咨询市教体局基教股 , 电话:0317-3278811,0317-3278009 。
三、规范招生入学资格
 ?。ㄒ唬┏乔荒昙丁⑵吣昙缎律胙杼峁┑牟牧?nbsp;, 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只作为核查招生资格用) 。
1.有城区户籍的全家城区户籍的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以前 。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七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 。参考材料: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现居住房屋的佐证材料(如房基证或房产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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