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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要多久
首先是双方之间的自行调解没有期限要求 , 如果双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适用简单程序的,当场进行调解并由双方签字;普通程序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4)造成财产损失的 , 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都要选择诉讼,调解是压缩案件处理周期、降低案件处理成本的一种普遍且易行的办法 。调解活动是第三人居中调停、公正评判、客观建议,协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的方法 。调解可以由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开展,也可以由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实施 。本条主要针对交警部门调解的问题 。第二调解的前提调解的前提是自愿,这说明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无条件单方决定终止调解 。第三受理调解的条件:(1)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管部门调解;(2)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3)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第四调解开始的时间:(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3)因伤致残的 , 从定残之日起 。第五调解的期限: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 。第六调解的效力:签署调解协议之后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反悔,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自行调解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交通队调解事故赔偿最长多少天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要多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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