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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财产损失证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财产损失证据】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合间接损失,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财产损失证据包括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2、财物损失清单;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6、机动车行驶证;7、停运时间的证明 。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8、行驶线路等证明 。9、交通事故造成的由停运造成的间接损失,证明停运损失的证据包括:货物运输合同或者旅客运输合同、修理厂出具修理期间证明等 。如果没有固定的旅客运输合同,如出租车,则应当提交出租车与出租公司签订的租车合同来确定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护理费证据
索要护理费之前,首先要确定你是否可以获得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护理费的,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起诉索赔:确定护理人数的证明资料 。原则上护理人数是一人,但确有必要两人以上护理的 , 需要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 。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 。如果受害人出院时就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就为住院的时间,如出院小结 。如果出院后尚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仍需护理的 , 则需要根据出院医嘱中建议护理的时间确定,如医疗机构建议继续护理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 。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如需提供工资单、原单位盖章的证明,个税完税证明等材料;如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专门护理人员的,需要出具相关票据或能证明当地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等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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