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十四中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南阳十四中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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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十四中学校(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1.武侯路以北,北京路—铁路以东,车站路以西,八一货场路(接八一路)以南;
2.中州路以北 , 工业路以西,八一路以南,车站路以东 。
南阳十四中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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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
2.中心城区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30日零时—8月2日24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
2.报名办法: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南阳教育网”进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
3.操作步骤:
网上报名地址:
http://ywzs.jyt.henan.gov.cn在左边“学生服务窗口”选择“初中招生信息服务” 。
步骤一: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 。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一定要用学生的信息注册,不能用家长的 。
步骤二:选择报名点 。在“选择报名点”栏内点击,选择“南阳市”,在“查询选项”栏内输入学校名称搜索,点击学校名称进行确定(一定要看清楚,校名相近的不能弄混了) 。
步骤三:设置账号和密码 。账号设置:账号、密码自行设定,要简单易记,最好记在手机上或本子上 。
步骤四:用户登录 。在“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服务平台 。
步骤五:完善学生信息 。在服务平台点击“完善信息” , 按照提示依次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后点击“保存”,网上报名流程结束 。不用上传任何资料 。
四、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8月3日——4日
(2)具体办法: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到毕业小学提交材料,材料接收联系人为原毕业小学班主任 。
(3)资料要求:
(一)户口本
要求中心城区户口,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签、空挂无效 。
(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①要求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住 。
②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 。
③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和单位的保障性住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 。
④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不动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
⑤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
五、资料审查
审查时间:8月5日——8月15日
学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
六、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时间:8月16日——8月24日 。
按照管理权限 , 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 , 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进行统筹均衡生源 。
七、公示
公示时间:8月25日——8月28日 。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
【南阳十四中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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