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四 )


(五)加强监督检查 , 强化工作责任 。要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监督机制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纪事件,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中小学校长是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023年秋开学后 ,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组织对各中小学校执行和落实《义务教育法》、“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责令学生回原籍就读 , 对审核把关不严、提供虚假证明、失职渎职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必要时提请相关部门 , 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
【邓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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