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0至24时疫情最新情况 长沙省妇幼价格东华优( 四 )


15:13在“唐记米凉粉店”(老县医院旁)就餐;
17:21与丈夫梁某某到“东华幼儿园”接儿子梁某某放学回家;
17:43在“金色东华”小区门卫处领取快递,在小区内游乐场游玩数分钟;
18:25与丈夫梁某某、儿子梁某某、母亲杨某某、侄女姚某某到“金色东华”小区楼下“西昌火盆烧烤店”就餐;
20:00与丈夫梁某某、儿子梁某某到“相如文化广场”散步;
20:50左右到相如文化公园“童乐汇玩具文体店”购物;
21:00左右到“公园壹号”小区“天天鲜水果蔬菜店”购物;
12月10日
8:30左右与丈夫梁某某自驾车到县人民法院对面“何记粉馆”就餐;
8:50到县人民法院办事 。
11:00离开县人民法院自驾车回家 。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起至2021年12月11日1:00止,与姚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或者乘坐上述车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2021年12月11日11:10,接顺庆区疾控中心协查函,陈某某被确认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及部分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
经流行病学调查,陈某某于2021年12月10日在蓬安县有活动轨迹,现将陈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10日
8:17乘坐C782列车(02车厢04A座位)于8:54到达营山站,出站后乘坐伍某某的摩托车于9时41分到达蓬安县相如广场;
10:01乘坐其大姨李某某电瓶车到蓬安东风大道四川天府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业务,10:35离开该银行;
10:55左右乘坐大姨李某某电瓶车到河舒镇菜市场“兴发小吃”就餐;
11:50到河舒镇小学看望其女儿兰某某;
12:30乘坐大姨李某某电瓶车回到河舒镇红光社区家中休息;
17:28左右到河舒镇菜市场“刘氏老卤”购物;
17:46左右乘坐唐某某摩托车到蓬安县火车站;
19:00乘坐川RQE215小轿车返回南充 。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起至2021年12月10日19:00止,与陈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或者乘坐上述车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如出现发热、乏力、呼吸不畅、干咳、腹泻、胸痛、头痛、头晕、恶心、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径直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蓬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1日
仪陇疾控发布重要提示2021年12月11日0时14分,仪陇县接到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后,立即进行追踪调查,并已将在仪陇县的7名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月11日采集鼻咽拭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现将7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由专车接至仪陇县青龙湖集中隔离点 。
密接2、密接3: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乘坐120救护车到高坪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采样,乘坐朋友私家车返回仪陇县华丰安置区 。
12月9-10日,居家未外出 。
密接4: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乘坐机场大巴(车牌号不详)到高坪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采样,后乘坐朋友私家车到达南充市北大会所附近小区亲戚家中,14时左右乘坐亲戚私家车(川R8AM88)到仪陇县新政镇东山丽景小区 。
12月9日,中午(具体时间记不清)步行至领地酒店对面某刚开业餐馆(具体描述不详)就餐 。
12月10日,居家未外出 。
密接5: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乘坐组合车(车牌号川R33BA7),12时10分左右到达仪陇县新政镇格林小镇小区东门下车,14时左右陪同家人骑摩托车到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就诊,14时29分挂号室挂号,15时29分到门诊儿科一诊室就诊,15时31分到收费室缴费,15时37分到化验室检查,15时50分拿到报告单后到门诊儿科一诊室,16时48分收费室缴费,16时55分到儿科住院部办理住院,17时10分左右到医生办公室后到病室91号床,22时左右骑摩托车返家 。
12月9日,8时30分乘坐出租车(出租车车牌不详)从格林小镇小区到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住院部三楼,9时20分左右到医院大厅门口领取外卖,13时左右骑小黄车回家,14时30分左右骑摩托车到医保局二楼业务办证大厅办理业务,15时左右骑车返家 。
12月10日,8时左右在壹号公馆小区外南充盅盅粉就餐,8时10分左右骑小黄车到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住院部三楼,12时左右骑小黄车返家,17时左右骑车到悦城华联购物中心购物,时长约20分钟,17时30分到首座小区东门对面远东果品店买水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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