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 。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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