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失业金领取条件最新 金华失业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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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满1年或者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
1、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社保原因离职 , 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据此,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原因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
按规定,员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形 。因此,如果员工与原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 , 可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
【金华失业金领取条件最新 金华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
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若为外省户籍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省内户籍,省内失业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归集本省缴费信息办理转移) 。
《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以发放” 。
因此,如果离职时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 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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