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出台了么?二套房怎么界定的,首付是多少呢?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出台了么二套房怎么界定的,首付是多少呢二套定义是以前你拥有过房产的,或者和你一个户口本上的人曾经拥有过房产再买房都算是二套了,二套的首付是50%
成都2021年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政策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公积金提取新规定如下:
1、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将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 提取更为便利,且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
2、实施冲还贷
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 , 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
3、职工购房“可提可贷”
允许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首付款 。
4、限制多套房提取
职工近5年内已办理两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或当前拥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 。
5、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职工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不再受一年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规定限制 。
6、简化死亡提取业务办理材料
第一顺序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时,无需再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 。
我是2018年2月8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2020年一月份可以提取吗可以 。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使用标准即可取出使用 , 没有明确的缴纳时间标准,只有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 , 各地政策不同有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的规定 。
太原2021公积金政策 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2018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出台了么?二套房怎么界定的,首付是多少呢?】太原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当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或因抵(质)押物减值、灭失等原因,需变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时 , 借款人可向原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承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
借款人申请变更担保方式、提供或追加新的抵押物的 , 新的抵押物应按要求进行评估,贷款余额与新的抵押物价值之比不得大于70%,且新的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应长于剩余贷款期限 。用于抵押的物品只限于太原市具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的房产 。所有权人不限于借款人本人 。
该政策于2020年11月1日执行,有效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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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
3、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
4、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
5、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
6、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 ,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 , 按照30万元计算 。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 , 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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