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商转公带押转贷和以贷还贷有什么区别

【扬州商转公带押转贷和以贷还贷有什么区别】

扬州商转公带押转贷和以贷还贷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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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带押转贷”、“以贷还贷”两种方式 。
(1)如果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与商贷剩余本金基本匹配,或者有条件自筹资金结清差额剩余商贷本息,可选择“带押转贷”方式 。在办理顺位抵押后,市公积金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申请人以自筹资金将差额部分提前结清 , 并办理原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2)如果申请人商贷剩余本金较高,商转公贷款不能完善覆盖原商贷剩余本息,也暂无能力结清差额剩余商贷本息,可选择“以贷还贷” 。在办理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后(如提供自然人担保、以本人或配偶名下其他房产作为抵押) , 市公积金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冲还商业贷款剩余本息 。剩余商业贷款可继续保留,不必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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