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标准+地点 长沙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指南在哪里?


范围+标准+地点 长沙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指南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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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 长沙自2022年10月1日起将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具体如下:
一、报销对象
只要是长沙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不论是单位参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论是在职还是退休
二、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报销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致 , 即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不予报销 。
三、报销标准
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区分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级及基层无起付标准,按70%报销;二级起付标准200元,按60%报销;三级起付标准300元 , 按60%报销 。
计算公式为:实际报销金额=(门诊总费用-政策范围外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
以一个年度为时间单位 , 起付标准(即门槛费)累计总共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报销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报销2000元 。
注意: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治疗的 , 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一起按住院政策一并报销;急诊抢救死亡的 , 参照住院政策报销;其他急诊费用按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报销 。
四、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医的,结账时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部门通过医保系统和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具体按照各定点医院结算流程执行 。
五、报销地点
【范围+标准+地点 长沙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指南在哪里?】 温馨提醒:按照当前省有关文件规定,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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