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 , 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
二、提取金额
职工退休、出境定居、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 以及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按销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
职工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待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 。
三、所需资料
需提供的公共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
2.银行借记卡;
3.结婚证(配偶提取的提供);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提取的提供);
5.委托《公证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 。
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
(一)退休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 本人凭身份证可直接办理;
2.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 需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批文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表、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领取证明中任意一项) 。
(二)出境定居
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外文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原件及中文译文材料) 。
(三)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1.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证明;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办理的,还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受遗赠文件 。
3.单位申请办理的,还需提供《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直系亲属书面申请和关系证明 。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账户封存须满6个月 。
四、办理流程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指南

文章插图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结 。也可通过网厅、手机APP、微信办理 。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917-12345
直属管理部: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东楼一楼 0917-3901701
渭滨管理部:公园路宝鸡宾馆3号楼 0917-3121600
金台管理部:大庆路金泰大厦18楼 0917-3905816
陈仓管理部:虢镇中街城建大厦八楼 0917-6217981
凤翔管理部:凤翔县秦凤路47号财政局院东楼0917-7215911
岐山管理部:岐山县凤仪路西段33号0917-8215175
扶风管理部: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东段0917-5215256
眉县管理部:眉县平阳街东段346号0917-5542295
麟游管理部:麟游县九成宫镇东大街13号0917-7961002
千阳管理部:千阳县人民路中段渔阳鸿府5楼 0917-4242234
陇县管理部:陇县县城北关路小区0917-4601191
太白管理部:太白县万和商务酒店10楼 0917-4951207
凤县管理部:凤县县城新建路民乐广场0917-4762773
七、办理时间
市直管理部、金台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渭滨管理部、陈仓管理部、凤翔管理部、岐山管理部、扶风管理部、眉县管理部、麟游管理部、千阳管理部、陇县管理部、太白管理部、凤县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八、收费标准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指南】 不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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