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美国总统的顺位继承制度


探秘美国总统的顺位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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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
笔者在《夏威夷群岛王国王朝风云》第28章《国会认错 美国道歉》中写道:
【探秘美国总统的顺位继承制度】“2010年6月28日,丹尼尔?井上建(US Senator Daniel Ken Inouye)继罗伯特?伯德(US SenatorRobert Carlyle Byrd)之后 , 出任参议院副议长(President Pro Tempore of the US Senate),一直至今 。参议院不设议长一职 , 由副总统有条件地兼任之 。
井上建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亚裔参议院副议长 , 根据美国法律,参议院副议长是继衆议院议长(USSpeaker of House of Representative)之后总统第三顺位继承人,是有权宣布总统行政无效而必须下台的两个职位人物之一,井上建亦是第一位出任参议员的日裔美国人 。”
一位网友在我的论坛中留有评语说:“House speaker is 3rd in line” 。这是不对的,我想那位网友可能误解和忽略了总统继承制度的演变史了 。
美国总统是一个权力极大的职位,就像绝大部分的美国法官职位一样,只有四种情况之下才会出现空缺:死亡、辞职、不称职(Incapacity)和被弹劾定罪(Impeachment and subsequent Conviction) 。
《美国宪法》第2条第4款规定只能在四种情况之下允许弹劾总统:卖国、贪污、触犯重罪(highCrimes)与轻罪(Misdemeanors) 。
根据《美国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出任总统的先决条件有三:第一,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第二,在美国领土上居住14年以上;第三,年龄在35岁以上 。
1787年的《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了总统继承制度只有一人:副总统 。由于不合时宜,国会于1967年通过了《美国宪法第25条修正案》 , 将之废止 。
1791年1月,第1届国会意识到只有副总统一位总统继承人的制度是有漏洞后,提出增加国务卿为第二总统顺位继承人的议案 。可是由于时间和议程的原因,没有来得及表决 , 直到九个月后的第2届国会 , 才将之通过,自此美国才有了两位总统顺位继承人 。
1792年 , 在激烈的联邦主义者(Federalists)与反联邦主义者(Antifederalists)政治斗争中 , 国会通过了第一部《总统继承法(President Succession Act)》,规定了总统的顺位继承人是:副总统、参议院副议长与衆议院议长 。
在美国总统史上有两对父子档总统,一对祖孙档总统 。两对父子档总统是昆西?亚当斯和约翰?亚当斯、乔治?老布什和乔治?小布什;一对祖孙档总统是威廉?哈里逊(William Henry Harrison)与本杰明?哈里逊(Benjamin Harrison),这是至今为止唯一的祖孙档总统 。
哈里逊的儿子约翰?哈里逊(John Scott Harrison)极度想从政,但能力有限,仅从1853年3月4日至1857年3月3日 , 当选了代表俄亥俄州第2选区联邦众议员两届四年 , 就从世人的视野里消失 。
哈里逊靠着屠杀美洲印第安土著 , 与杀死肖尼族领袖特库姆塞酋长(Shawnee Chief Tecumesh)而博得大名 , 他的整个竞选,都是在歌颂自己如何屠杀美洲印第安土著的所谓英雄事迹 。
哈里逊是一位伪君子,他与自己的女黑奴迪西亚(Dilsia Harrison)生了六个孩子,在选举总统时害怕被曝光,因而把他们全部赶到乔治亚州拉格兰奇(La Grange, GA)躲起来,并卖掉自己四个混血孩子为奴 。
哈里逊没有福气承受美国总统的荣耀 。他是第一位坐火车到华盛顿就任的总统 。从火车站前往国会就职典礼台这段路程 , 为了使人看起来更威武,他下令放弃了坐厢车 , 而是骑着马 , 而且不戴帽,不穿大衣,不戴手套,恰好那天既寒且冷,花了两个多小时才读完自撰8,445字的漫长就职讲演,使宾客们在湿冷的露天中吃尽苦头,哈里逊自己也因此受寒 , 得了肺炎与胸膜炎 , 一病不起,治疗无效,上任才30天12小时30分钟就死了 。
哈里逊之死为美国引发一场总统权力斗争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的总统出缺,因为没有前例可循,以国务卿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为首的六位内阁部长一致同意 , 副总统接任,只是“代理总统”而不是总统,因而所有的重要决策,必须要经过内阁部长同意 。
在维吉尼亚州威廉斯堡(Williamsburg, VA)老家,假借“修理房子”而避开华府权利斗争的约翰?泰勒副总统(John Tyler)在次日凌晨4点返回华府,就在酒店的房间里自我宣誓就职,然后走进白宫,传令韦伯斯特等六位部长前来开碰头会议 。
会议一开始,韦伯斯特立即把内阁部长的“决定”通知了他们心中的“代理总统”,律师出身的泰勒听后 , 勃然大怒,说出了一番改变美国总统制度的著名言论:
“君子们,请原谅我没有听清楚那是些什么意思 。我很高兴有你们这些政治家们参与我的内阁,我也很喜欢你们的有益提议 。我要为我的行政负责,我永远不会接受你们强逼着我去作什么或不作什么 。我希望你们能够全心全意地执行这个措施 。只要你们觉得可以 , 我是愿意让你们跟着我的 。如果还有什么其它想法的话,那么,你的辞职信已经被接受了 。”
在最高法院院长出面认可泰勒为总统 , 国会亦票决认可泰勒为总统后,总统职权之争,告一段落 。历史学家称此为“泰勒案例(Tyler precedent)” 。在19和20世纪中,美国共有7次的总统权力,在“泰勒案例”的影响下和平转移 。1967年的《美国宪法第25条修正案》就是引用“泰勒案例”为法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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