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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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在社保部门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进行选档、缴费 。
一、 集中征缴期缴费流程
1.参保登记及参保变更登记
社保部门为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居民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重残证、低保或困难家庭等材料原件),到就近的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盖章或留指纹确认 。
参保居民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出参保申请 。
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件类型、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 。以上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 , 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到就近的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填写《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参保人员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
2.缴费档次选择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选择,参保人应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前变更缴费档次,未变更的,税务部门将沿用上一年度缴费档次 。对采取银行协议扣款缴费的人员,如需要修改缴费档次,应在集中征缴期通告中公布的扣款日期前完成,扣费或缴费成功后,已实缴到账的缴费档次无法修改 。
符合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资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集中征缴期缴纳次年保险费时 , 可在税务部门选择高于代缴规定标准的档次缴费并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
参保居民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以下渠道进行缴费档次选择及修改: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等 , 具体操作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阅 。参保居民也可通过协议扣款银行办理缴费档次选择及修改 。
3.费款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采取银行预存代扣制,缴费人也可选择税务机关提供的多种缴费方式自行缴费 。
(1)银行扣款(批扣)
参保居民与经办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居民社会保险费协议 , 将应缴费款足额存入扣款签约银行账户 , 由银行定期扣款缴费 。
参保居民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进行委托银行扣费协议签订:
①登陆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系统签约 。城乡居民开通社保费经办银行存款账户后,登陆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系统,选择“我要办理-个人扣款协议”,在页面内按照提示录入相关银行信息 , 点击“签订”,银行校验通过后 , 完成扣款协议签订 。
可以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系统进行签约的银行有: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
②到经办银行窗口签订委托银行扣费协议 。
如缴费人扣费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需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或到经办银行重新签订委托银行扣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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