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规则 科目二考试规则和扣分标准


科目二考试规则 科目二考试规则和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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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好 , 最近小龙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科目二考试规则这个都颇为感兴趣的,那么小龙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下具体的一些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
1、复试一次,考不上可以再补 。
2、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 申请人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
3、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 ,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
4、第五次聘任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
5、合格标准:满分100分,设置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的 , 考试合格: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取得90分;申请其他准驾车型 , 80分 。
【科目二考试规则 科目二考试规则和扣分标准】本文到此结束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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