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生效时间 南京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时候?


附生效时间 南京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时候?

文章插图
办理流程
申请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缴存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
按照先申请人配偶后申请人、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及配偶原在省级机关分中心缴存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目前双方均转到南京中心本级缴存的,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 , 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
【附生效时间 南京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时候?】 申请人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后转到南京中心本级缴存,其配偶仍在省级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照先申请人配偶后申请人,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每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
执行时间
每月12日之前签订协议的 , 当月开始执行协议 , 12日之后签订协议的,次月开始执行协议 。公积金中心于每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延后2日),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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