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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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1.已备案,直接结算
已经备案的人员,可以出院时直接结算,无需相关材料!
2.手工报销
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
(一)报销时限: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两年内 。
(二)报销方式: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
(三)报销材料:医疗票据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 。
(四)报销标准:按参保地目录进行报销 。
(五)报销咨询:1233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
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予报销:
(一)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而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 。
(二)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 。
(三)医保政策相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
本告知书内容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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