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提醒!这些申报生育津贴易错事项需注意


合肥:提醒!这些申报生育津贴易错事项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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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生育津贴申报审核通过率,今天梳理出参保女职工在申报生育津贴过程中几处容易错误填报(上传)的地方,现分享给大家!
手机端操作篇
1、微信关注“合肥医保”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大厅→进入大厅,进入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 。
2、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后,首次使用需进行认证医保电子凭证,点击未认证进入医保电子凭证信息认证界面 。完成医保电子凭证认证后返回,再回到此页面 。左上角定位切换至合肥市 。
3、在业务办理中点击【生育保险】进入生育津贴申请界面 。
4、填报注意事项:
出院小结诊断为“助娩产”(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如产钳、胎吸、侧切等助产技术)的请务必按助娩产类别申报;
“胎儿数”指的是本次分娩的胎儿数;
“流产类”的津贴申报材料需上传“手术记录单”或“药物流产记录单”;
“生育保健服务证”指的是生育证或准生证,而非妇幼保健手册 。
所有出院记录(小结)或门诊病历上传时请完整上传 。
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合肥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合肥:提醒!这些申报生育津贴易错事项需注意】服务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咨询方式
0551-6353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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