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成都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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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第十四条法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伤害的;
(七)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拓展:成都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
女职工生育
按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 。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113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女职工终止妊娠(流产/引产)
按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 。怀孕满7个月以上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42天;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
生育出院时已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领?
【成都什么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答: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时间为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联网结算2月后 , 申领时限为参保人员出院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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