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安徽: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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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政策原文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自2023年4月10日起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
附件:《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政策解读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3年4月8日
《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为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合肥市购房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于2023年4月10日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
【安徽: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二、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依据和意义?
答: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文件精神,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在充分考虑资金流动性风险后,《通知》将对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起到积极作用 。
三、职工在哪些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对缴存地没有限制 。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答: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本人在合肥(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可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贷款条件与省直缴存职工一致,详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表》 。
五、办理贷款相关表格如何获?。?
答:贷款相关表格可进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官网(sgj.ah.gov.cn/provident-manage),点击网页左下角“资料下载”下载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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