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自主购药可使用医保账户


下月起自主购药可使用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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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采访人员 解丽)9月1日起,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将实现定向使用,可用于定点药店购药 。北京市医保局表示 , 参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去定点药店购药,分为两种方式 。如果没有外配处方,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 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 。
如果使用外配处方购药,参保人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定点药店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下载外配处方信息进行医保分解 , 其中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其他需要由个人缴纳的自付或自费部分,通过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 。参保人员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
而对于自主购药的参保人员 , 在定点药店自主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 。参保人员在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
需要注意的是,12月1日起 , 共济账户功能方能生效 。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先扣减本人账户、再扣减共济账户 。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
【下月起自主购药可使用医保账户】【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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