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重核办理流程


乐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重核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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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办理时长:1个工作日)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办理时长:1个工作日)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 。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 ,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办理时长:1个工作日)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办理时长:1个工作日)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办理时长:1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已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需重新认定增发项目或视同缴费年限等涉及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 ,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补充认定增发项目或视同缴费年限等佐证材料原件 必要 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必要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街道-555号2号楼乐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楼大厅15-16号窗口
线上办理:
【乐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重核办理流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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