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关于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的通告


泰山景区关于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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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泰山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山森林禁火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 。泰山实行全年全域防火,其中,每年10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 请广大游客树牢防火意识和法纪观念,认真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全力确保泰山世界遗产资源安全 。
二、杜绝违规行为 。禁止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景区 , 禁止在景区内从事吸烟、点火、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火行为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泰山景区关于加强进山游客防火工作的通告】三、主动配合防火 。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 主动肩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当好义务宣传员,一旦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报告泰安市泰山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0538-96008888、0538-5369111、12119;网络举报:“泰山景区”微信服务号监督台) 。
泰安市泰山防火指挥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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