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丧失劳动能力如何提取公积金?


许昌市丧失劳动能力如何提取公积金?

文章插图
许昌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一览
一、申请条件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
二、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3、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4、本人银行卡 。
注:终止劳动关系材料包括: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其他材料(如:失业证) 。
三、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
四、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许昌市丧失劳动能力如何提取公积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