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取得北京户口 取得北京户口后身份证号变吗


为取得北京户口 取得北京户口后身份证号变吗

文章插图
据“朝阳法苑”微信公众号消息 , 梁先生为了让妻子和女儿取得北京户口,花费15万与姜女士签订了《委托协议书》 , 户口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办成,梁先生起诉姜女士要求退还15万元并支付利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简称“北京朝阳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依法判决姜女士退还梁先生15万元,驳回梁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
2019年5月,梁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姜女士,姜女士承诺可以通过结婚的方式办理北京户口,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梁先生给姜女士费用35万元,付款方式为办理结婚手续及对《婚前财产协议》认可后一次性支付15万元 , 其余费用在户口迁入北京并且与对方离婚后付清 。办理期限为三年半,如未能办成则全额退还所有款项 。
协议签订后,梁先生按约定向姜女士支付了15万元,姜女士为梁先生的妻子介绍了北京人王先生,安排他们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姜女士庭审中表示 , 收到的15万元中仅有4万元自己留下了,其余都给了不同的人用来办理落户事宜,故仅同意退还4万元 。
北京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不得违反法律 ,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委托协议书》的目的是通过“假结婚”的方式为梁先生妻子及其子女办理户口 。一方面,该合同欲利用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获取不当利益 , 而户口管理制度是国家对人口进行管理的基本政策 , 梁先生与姜女士的行为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 。另一方面,梁先生的妻子与案外人即王先生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办理结婚登记 , 以“假结婚”获取的结婚证达到办理户口的目的 。虽然结婚目的并不影响婚姻效力 , 但婚姻应以尊重、感情、责任为基?。浅晌鋈四睬笙喙厝ㄒ娴墓ぞ?nbsp;, “假结婚”不但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初衷,也易造成家庭关系的混乱,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故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委托协议书》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 ,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姜女士收到15万元后的去向与梁先生以及其与梁先生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无直接关系 , 梁先生要求姜女士退还15万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考虑到双方就该合同的签署均存在过错,对于梁先生要求姜女士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为取得北京户口 取得北京户口后身份证号变吗】当事人未上诉 , 该判决已生效 。(采访人员 阮修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