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几次?】
文章插图
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借款申请人在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每人的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
当同时符合下述条件时,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三)单位职工的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已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含在其他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至少6个月 , 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月;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时间应不少于12个月;
(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具有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 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提供认可的担保;
(九)其他申请条件 。
推荐阅读
- 成都买了房还可以办公积金贷款吗?
- 成都公积金贷款首套认定标准是什么?
- 成都有贷款无房算首套吗?
- 成都如何知道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是什么利率呢?
- 成都公积金首套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了利率可以下调吗?
- 成都房贷短信通知在审核中了放款时会按什么利率执行呢?
- 成都公积金利率下调后每月可少还多少钱呢?
- 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如何下载填写?
-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信息采集表下载入口
-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怎么在电脑上下载?附下载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