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工伤赔偿有哪些?标准是什么?


宿迁工伤赔偿有哪些?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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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工伤待遇和定期工伤待遇 。其中一次性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定期工伤待遇包括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
医疗待遇标准:
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到设区市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
工伤职工到本设区市以外地区(含外省)进行治疗、康复或者配置辅助器具的,应经所在地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一般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凭原始票据报销 。
住院前住宿补助费凭原始票据补助 , 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天,住院前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计算天数,最长不超过2天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基数为本人参保缴费工资,标准为: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例如:职工工伤发生时间为2021年1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基数为2020年1-12月参保缴费基数之和/12,如不满12个月按实际参保月数计算 。
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1)不属于因工伤引起的其它疾病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生活服务项目费用;
(3)未经批准到非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的费用(紧急抢救除外);
【宿迁工伤赔偿有哪些?标准是什么?】 (4)出国、出境的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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