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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如下
办理条件:
1.女职工产后6个月至1年内由单位统一办理
2.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
办理资料:
1、生育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复印件一份
4、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申领表1份(在资料下载)
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
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 , 在时间内 , 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
株洲市医保局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条件+材料+计算标准 株洲生育津贴怎么领?是什么?】 咨询服务电话:0731-2868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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