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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职工带薪年休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 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拓展】:
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 , 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
【东台市职工带薪年休假如何安排?】 建议年初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与每个部门、每名劳动者商议年休假安排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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