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运河区小学招生政策 2023沧州运河区中小学招生原则


沧州运河区小学招生政策 2023沧州运河区中小学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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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小学和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 。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通过招生调控有效保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源状况相对均衡 。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 , 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
(二)严格遵守招生范围
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校园规模等情况,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 , 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 。所有区直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全区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区直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两镇农村户籍、农村住房学生;村办学校若学位未满,可招收部分市区适龄儿童入学 。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
按照国家教育部消除大班额专项治理要求,严格落实《运河区消除大班额规划》,严把入口关 。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在45—55人之间 。民办学校要严格控制住宿生规模,招收的住宿生数量不得超过宿舍和餐厅的规定容量 。国办初中小学不允许招收住宿生(两镇南北两头路途较远的村庄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学生除外 。)
(四)严格资格审核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 , 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 。
2.学校对租房住的适龄儿童要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
3.适龄儿童报名,学校要按照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的类别依次招录 。对随迁子女,若范围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登记后报区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调剂到其它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
(五)实行房户一致、一房一位
房产证与户口本住址一致 , 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或多胎除外 。学校做好查重工作 。
(六)随迁子女实施定点学校招生办法
1.小学
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 , 迎宾路第二小学 , 上海路小学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儿童 。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实验小学报名就读;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凤凰城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育红小学报名就读;解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西环路小学报名就读;朝阳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回民小学报名就读;迎宾路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上海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广州路小学就读 。
南环小学只收户口房证齐全的本地学生,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南环小学招生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北队小学报名就读 。
其它区直小学均为随迁子女定点就读学校 。
2.初中
十四中、十七中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 , 十四中范围内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十七中范围内解放西路以南的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解放西路以北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就读;八中、十三中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子女,八中、十三中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报名就读 。
(七)区直学校招生录取次序
不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 , 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
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先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对随迁子女,按取得合法证件(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 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
(八)实施“一片两校”招生政策
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万泰阳光、万泰豪景和御景国际三个小区属于黄河路小学和解放路小学两所学校共同的招生范围;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幸福街以东御河路以北部分属于迎宾路小学和实验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
(九)严格执行免试入学
各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 。严禁以考试成绩或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条件选拔学生 。
(十)严格控制转学
【沧州运河区小学招生政策 2023沧州运河区中小学招生原则】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 。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先在学校登记 , 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 。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间6月15日—30日 , 12月15日—30日,所带证件与入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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