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是什么?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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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是什么?
2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支付限额以内 , 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
规定1、需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武汉市公布了全市544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 , 为全市参保人提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服务 。参保人在我市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即时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规定2、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就医
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诊时 , 可即时结算,直接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应由医保统筹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进行结算 。
规定3、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无起付线要求、但需在支付限额以内
2023年4月10号,武汉市医保发布新政 。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有所改变 。
(1)取消门诊报销起付线 。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是什么?】 (2)退休人员每年门诊报销上限为4500元 。在职人员报销上限为3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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