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在医院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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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 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不是
劳动能力鉴定应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医院无权出具相关结论 。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 , 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 , 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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