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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
【扬州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发生意外算工伤吗】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 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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