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能休几天?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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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由此可见,劳动者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与其工作年限直接相关,工作年限不同的劳动者,享有不同天数的年休假 。并且此处的累计工作时间,并不限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可以在新单位累计计算工作时间,进而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
另外,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均不计入年休假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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