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皇岛哪些情形不能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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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 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二、不休或少休年休假 , 工资计算标准: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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