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产假结束后多久可以报销费用?


广州生育保险产假结束后多久可以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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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相关法规 。
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章不纳入的 。
注意: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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